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
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
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注意!8月1日起,现金买(mǎi)黄金、钻石超过10万元需上报。
“从业(cóngyè)(cóngyè)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yǐshàng)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(jiāoyì)的,应当根据本办法(bànfǎ)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(yìwù)。”“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(lěijì)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”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明确提出上述要求。
贵金属交易存在交易金额大、现金交易比例高等特点,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。上述《办法(bànfǎ)》自2025年8月(yuè)1日起正式施行,旨在通过建立系统化(xìtǒnghuà)监管框架(kuāngjià),防范贵金属与宝石交易领域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。
《办法》明确,贵金属是指黄金、白银、铂金等及其铸币、标准条锭、制品、中间产品和(hé)精炼后的原材料等;宝石是指钻石、玉石(yùshí)等天然宝石的各类(gèlèi)原材料及首饰、制品实物形态。《办法》要求(yāoqiú)的辖区内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包括:上海(shànghǎi)黄金交易所、中国黄金协会、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、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或成员单位。
根据广东省东莞市银行业协会介绍,贵金属可疑交易特征(tèzhēng)主要有七大类:客户长期不进行或少量进行交易,其(qí)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;开户后短期内大量进行交易,然后迅速销户;长期不进行交易的客户突然(tūrán)在短期内频繁(pínfán)进行交易,而且资金量巨大;客户频繁地以(yǐ)同一种合约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大致相同价位、等量或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(píngcāng)出局,支取资金;客户实物出入库数量显著超出合理水平;个别客户在明显不合理的价位上成交;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(wěizào)、变造(biànzào)嫌疑。
《办法》规定,从业机构应当根据客户(kèhù)洗钱(xǐqián)风险(fēngxiǎn)状况(zhuàngkuàng)在交易开始前或者交易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,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、洗钱风险状况,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
这些情形包括:客户(kèhù)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(rénmínbì)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;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;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(yǒuxiàoxìng)、完整性(wánzhěngxìng)存在疑问。
值得注意是,监管层面采取风险差异化策略(cèlüè),对高风险(gāofēngxiǎn)机构强化监管措施,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,同时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包括风险评估、自律规范制定、培训宣传等在内的十大职责体系,防止犯罪分子(fànzuìfènzǐ)通过股权控制等方式(fāngshì)渗透从业机构。
操作层面(céngmiàn),《办法》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,要求从业(cóngyè)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(nèikòng)制度,指定专人牵头、明确岗位职责,依风险与规模配备(pèibèi)人员,确保其具备专业能力与操守(cāoshǒu);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,周期最长3年,遇重大变化或推出新(xīn)产品等及时评估并降险;同时,根据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开展风险分类管理,持续关注长期客户风险、交易及身份信息变化,更新补充资料,确保业务交易符合客户认知。
交易(jiāoyì)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
此外,《办法(bànfǎ)》要求客户单笔或者日(rì)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在大额现金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(nèi)提交报告,发现任何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上报,客户身份资料(zīliào)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。特别预防措施针对恐怖组织名单、联合国制裁对象等三类主体,一旦发现需立即停止服务并限制(xiànzhì)资金转移。办法还明确集团型(jítuánxíng)机构需统筹反洗钱工作,境外分支机构在驻在国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本(běn)规定。
法律责任方面(fāngmiàn),对监管人员、自律(zìlǜ)组织工作人员及从业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了追责机制,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。
来源:21世纪经济(jīngjì)报道

注意!8月1日起,现金买(mǎi)黄金、钻石超过10万元需上报。
“从业(cóngyè)(cóngyè)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yǐshàng)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(jiāoyì)的,应当根据本办法(bànfǎ)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(yìwù)。”“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(lěijì)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”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明确提出上述要求。

贵金属交易存在交易金额大、现金交易比例高等特点,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。上述《办法(bànfǎ)》自2025年8月(yuè)1日起正式施行,旨在通过建立系统化(xìtǒnghuà)监管框架(kuāngjià),防范贵金属与宝石交易领域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。
《办法》明确,贵金属是指黄金、白银、铂金等及其铸币、标准条锭、制品、中间产品和(hé)精炼后的原材料等;宝石是指钻石、玉石(yùshí)等天然宝石的各类(gèlèi)原材料及首饰、制品实物形态。《办法》要求(yāoqiú)的辖区内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包括:上海(shànghǎi)黄金交易所、中国黄金协会、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、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或成员单位。
根据广东省东莞市银行业协会介绍,贵金属可疑交易特征(tèzhēng)主要有七大类:客户长期不进行或少量进行交易,其(qí)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;开户后短期内大量进行交易,然后迅速销户;长期不进行交易的客户突然(tūrán)在短期内频繁(pínfán)进行交易,而且资金量巨大;客户频繁地以(yǐ)同一种合约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大致相同价位、等量或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(píngcāng)出局,支取资金;客户实物出入库数量显著超出合理水平;个别客户在明显不合理的价位上成交;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(wěizào)、变造(biànzào)嫌疑。
《办法》规定,从业机构应当根据客户(kèhù)洗钱(xǐqián)风险(fēngxiǎn)状况(zhuàngkuàng)在交易开始前或者交易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,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、洗钱风险状况,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
这些情形包括:客户(kèhù)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(rénmínbì)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;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;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(yǒuxiàoxìng)、完整性(wánzhěngxìng)存在疑问。
值得注意是,监管层面采取风险差异化策略(cèlüè),对高风险(gāofēngxiǎn)机构强化监管措施,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,同时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包括风险评估、自律规范制定、培训宣传等在内的十大职责体系,防止犯罪分子(fànzuìfènzǐ)通过股权控制等方式(fāngshì)渗透从业机构。
操作层面(céngmiàn),《办法》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,要求从业(cóngyè)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(nèikòng)制度,指定专人牵头、明确岗位职责,依风险与规模配备(pèibèi)人员,确保其具备专业能力与操守(cāoshǒu);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,周期最长3年,遇重大变化或推出新(xīn)产品等及时评估并降险;同时,根据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开展风险分类管理,持续关注长期客户风险、交易及身份信息变化,更新补充资料,确保业务交易符合客户认知。
交易(jiāoyì)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
此外,《办法(bànfǎ)》要求客户单笔或者日(rì)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在大额现金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(nèi)提交报告,发现任何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上报,客户身份资料(zīliào)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。特别预防措施针对恐怖组织名单、联合国制裁对象等三类主体,一旦发现需立即停止服务并限制(xiànzhì)资金转移。办法还明确集团型(jítuánxíng)机构需统筹反洗钱工作,境外分支机构在驻在国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本(běn)规定。
法律责任方面(fāngmiàn),对监管人员、自律(zìlǜ)组织工作人员及从业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了追责机制,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。
来源:21世纪经济(jīngjì)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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